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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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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專訪署理執行處首長


「不偏不倚 無畏無懼 專業調查 依法辦事」

署理執行處首長丘樹春
署理執行處首長丘樹春
廉政公署在市民的支持下經過四十二年肅貪倡廉的努力,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地區之一,但近月執行處高層的人事變動引起社會關注。署理執行處首長丘樹春接受《廉政快訊》專訪,親述執行處反貪工作的最新情況,以息市民的疑慮。



《廉政快訊》—《廉》
丘樹春 — 丘



《廉》:高層人事變動會否影響執行處繼續嚴正執法以打擊貪污?

丘:廉署成立四十二年,有一套完整及嚴謹的機制及程序處理調查工作,這套機制運作暢順,行之有效。最重要是我們執法原則和信念四十多年來始終如一,不會因人事變動而有絲毫改變。

我於七月十八日起署任執行處首長,至今已兩個多月。依我觀察,執行處人員繼續秉持「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專業調查、依法辦事」的原則,緊守崗位,切實履行職務。不論涉案人士或機構的背景、身分和地位,我們必定大公無私,不偏不倚地全力執法,打擊貪污罪行。

在制度上,執行處的調查工作亦繼續受到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委會」)有效監察。根據其職權,「審委會」定期聽取執行處報告期內所有貪污舉報及其處理方法、超過一年或動用大量資源的個案之進展、被捕人士保釋超過六個月的個案、調查完畢建議結案的個案(包括律政司決定不予起訴的案件),以及作出檢控案件的審訊或上訴結果。

此外,執行處繼續與律政司保持緊密的聯繫,就廉署調查的貪污個案尋求法律意見。廉署於本年七月至九月期間落案起訴八十一名涉嫌觸犯貪污及相關罪行的人士,有關案件將陸續排期在法院聆訊。另外,同期被定罪人士共三十六名。這些數據反映執行處的同事繼續有效執法,並未因近月的人事變動而有半點鬆懈。



《廉》:你如何看待那些質疑「審委會」中立性,甚或指廉署的調查工作可能受到干預的聲音?

丘:廉署一直以來都是在嚴謹的監察與制衡機制下運作,調查、檢控及司法審訊皆獨立運作,四個獨立諮詢委員會、立法會及傳媒皆擔當著重要的監察角色。

「審委會」是四個諮詢委員會之一,其職能是監察執行處的調查工作。除四位當然委員外,成員來自不同界別及背景,由行政長官委任,當中有立法會議員、專業人士、商界領袖、學者及社會賢達。事實上,像「審委會」這樣的監察機制,在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反貪制度中是絕無僅有的。

外界對「審委會」的實際運作可能不大熟悉,容許我作一些解說。「審委會」主席負責主持「審委會」會議,而廉署提供予各委員(包括主席)的案件資料均相同。各委員均可就案件提出問題及意見,他們根據委員會的職權共同監察廉署的調查工作,不會受任何人干預及影響。最後,「審委會」設有申報制度,如委員發現就某宗案件涉及利益衝突,他/她必須作出申報,以便作出適當安排如要求其避席等。



《廉》:外界一直關注你一度提出解約,經同事挽留後又撤回申請,可以坦然作個解說嗎?

丘:從思退辭呈到回復原職,個人的去留行止,其實離不開對廉署利益的思量。廉署於本年七月七日宣布時任署理執行處首長即將離任,在這前後,該事件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有不少評論推斷事件與廉署的調查有關,令接任人能否持平公正地領導執行處的調查工作備受質疑。

我當時反覆思量,雖然這種負面觀感純粹基於揣測,並無事實根據,但是這觀感牽涉廉署不偏不倚執法的核心價值,而且在我署任執行處首長前已形成,無法逆轉,因此我認為我接任這職位只會為執行處帶來更多公眾質疑,從而更加影響廉署的公信力。

考慮到廉署的利益,我於七月十一日口頭向廉政專員申請提早解約,於翌日提出書面申請,並定於八月一日起開始離職前休假,以便專員作出適當的人事安排。直至七月廿九日署方準備向外公布我離任的消息前,我向執行處所有高層同事宣布我的離職以及詳細解釋我的決定,然而,同事在會議上提出很多意見,特別是擔心我的離職會嚴重影響執行處的運作,亦會進一步動搖社會大眾對廉署的信心,因而強烈要求我留任。面對同袍的竭誠挽留,為了廉署的整體利益著想,在權衡輕重之下,我當下決定向專員要求撤回提早解約的申請,並獲一直挽留我的專員批准有關要求。

執行處這次人事變動雖然引起很大迴響,但我深信社會大眾會繼續支持我們肅貪倡廉的工作,執行處人員亦必定會繼續緊守崗位,不偏不倚地依法履行反貪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