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前经理收贿优待马术赛事合办机构遭廉署起诉罪成候判

2024年3月23日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赛马会(马会)前经理,在筹办马会赞助的世界级年度马术赛事时收受合办机构一只手表,以及向马会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申请发还费用表格,讹称与马会业务伙伴举行聚餐。被告今日(3月2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朱磊,51岁,马会前高级项目经理(发展及市场),被裁定共四项罪名成立,即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以及三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裁判官崔美霞将案件押后至4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马会、EEM Asia Limited (EEM)及香港马术总会自2013年起合办一项名为「浪琴表香港马术大师赛」(大师赛)的世界级年度马术赛事,并分别于2016年11月及2018年11月签订两份三方协议,订明2017年至2021年大师赛的合办条款。

根据协议马会是大师赛的主要赞助者,而EEM则负责为大师赛邀请海外骑师,以及提供物流及行政支援。被告获委派代表马会与EEM商讨协议条款及赛事细节。

被告于2018年11月23日从EEM的董事的儿子接受一只标价为8,200元的手表,以其公职人员身分保持倾向优待EEM。

廉署接获马会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违反马会的行为守则及防贪政策,没有向马会申报自己曾接受该手表。

廉署调查又发现,该份于2016年11月签订的协议,因被告提议而加插两项计划,马会亦因而增加其总赞助金额。马会另于2019年1月签订一份协议附录,承诺在2018年及2019年大师赛的原本赞助上,就另外两项交流活动向EEM额外支付两笔赞助共250万元。

案情又透露,被告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使用三份载有虚假陈述的申请发还费用表格欺骗马会,报称曾经四次与EEM及一个足球会的职员进行工作聚餐,招致开支共约5,500元。调查发现,EEM及该足球会的相关职员并没有出席该等工作聚餐。

马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陈诗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杨俊浩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公职人员(包括公共机构雇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维持高度诚信,切勿透过贪污或其他违法行为谋取私利,否则须负上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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