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非政府机构时任主席涉使用虚假文件申领政府资助活动款项

2024年5月2日

廉政公署星期二(4月30日)落案起诉一名非政府机构时任主席,控告她涉嫌在举办政府资助的活动时,使用虚假收据及报价单申领开支,又在一个剧团兼职时诈骗三间学校支付活动费用,涉及款项共逾40,000元。

丘嘉熙,35岁,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前主席及新域剧团前兼职项目主任,被控共六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载有不实内容的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以及三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5月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主席;她同时在新域剧团担任兼职项目主任,负责向本地学校推广该剧团的戏剧节目。

其中两项控罪,涉及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获妇女事务委员会拨款所举办一个绘画班。按拨款机构的规定,受资助项目进行逾10,000元的采购,须事先取得最少五份书面报价。

被告涉嫌于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使用两份载有虚假陈述的文件以误导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其中一份文件为一张收据,报称一间画室以12,000元售出80个画框。另一份文件则是一份报价纪录,报称随附的五张报价单均于被告购买画框前取得,当中新域剧团提供的报价为15,000元。

廉署就有关采购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画室从没有出售该等画框,新域剧团亦没有发出该份报价单,而另外四张报价单亦是采购之后取得。

另一项控罪涉及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获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拨款举办一个有关性别认同的工作坊。按局方指引,金额在5,000元至50,000元之间的采购,须事先取得最少两份书面报价。

被告涉嫌于2021年2月,使用一份虚假的新域剧团报价单副本,意图诱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接受它为真确,以申领发还该互动剧场的影片拍摄及剪辑服务开支。

廉署调查发现,新域剧团从没有发出上述报价单,而有关服务合约是以11,250元判授予被告时任男朋友的制作公司。

本案其余三项控罪则涉及被告涉嫌于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向一间小学及两间中学讹称该些学校的三项戏剧活动会由新域剧团提供,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三间学校向被告支付费用共逾17,000元。

调查发现,该等活动并非由新域剧团提供。若该三间学校知道上述活动并非由新域剧团提供,便不会向被告支付相关费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妇女事务委员会、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新域剧团及上述三间学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为协助非政府机构提升防贪能力,廉署编制了《非政府机构的管治及内部监控防贪指南》,涵盖非政府机构在采购、财务管理及提供服务等主要程序中的贪污风险,并提供相关的防贪措施。非政府机构可于廉署防贪谘询服务网页(cpas.icac.hk)下载有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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