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為廉政公署供應商

  1. 廉政公署歡迎供應商申請成為以下貨品/服務的供應商之一:
    • 貨品
      • 炭粉盒及相關物品
      • 電腦配件與消耗品
      • 電腦(個人電腦產品)
      • 電腦(伺服器產品)
      • 電腦(網絡產品)
      • 數碼法理鑑證
      • 宣傳紀念品
    • 服務
      • 機票服務
      • 搬運服務
      • 謄寫/翻譯服務
      • 場地佈置
      • 拍照及錄影(活動記錄用途)
      • 人力中介公司服務
      • 職業安全及健康課程
      • 英語培訓課程
  2. 你可下載此表格申請成為廉政公署供應商。
    本署會審核接獲的申請書。提交的證明文件經查證後,商號如獲本署接納,即可列入本署的供應商名單內。商號須提交有競爭力的標書,以及在履行本署發出的訂單或合約時, 保持良好的表現,才可繼續保留在該名單上。本署有權因應任何可能影響該商號資格的情況,對其作為本署供應商的資格作出評審。此外,本署可隨時從供應商名單刪除任何一間商號,而事前無須作出通知和賠償。
  3. 除第一段提到的貨品或服務,本署在其他採購會利用政府採購卡供應商名單及「電子採購計劃」內之供應商名單發出報價邀請函。
    1. 商號如有興趣登記成為政府採購卡供應商,請聯絡以下採購卡發行銀行: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 商戶服務熱線 2969 9888
      花旗銀行 - 電話 2962 7701 / 2962 3266, 傳真 3018 7877 或電郵至 citiservice.commcards.hk@citi.com
    2. 商號如有興趣登記成為「電子採購計劃」內之供應商名單,請於以下網站申請:
      https://www.gov.hk/tc/theme/eprocurement/eppp/
  4. 如有需要時,名單上的供應商會輪流獲邀就其提供的貨品或服務參加競投。有關廉政公署供應商的申請及投標事宜,可向以下人員查詢:

    香港北角渣華道 303 號 2 樓
    廉政專員
    (經辦人﹕物料供應主任)
    傳真:(852)3105 0256

  5. 有關其他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的資料,請按此連結到政府物流服務署網站參閱「有採用常用貨品和服務供應商名冊的政府部門一覽表」。
    https://www.gld.gov.hk/zh-hk/our-services/one-stop/supplier-corner/goods-services-info/

免責聲明

  1. 廉政公署備存的供應商名單("名單")只用作通訊用途(如適用)。該名單,或廉政公署就供應貨品或服務發出的招標通知("通知")均不會導致名單上的供應商("供應商")一方有任何權利或期望,或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府")一方負上任何責任。政府不會向供應商作出任何陳述、申述或保證(明示或隱含),指該等通知或其中任何通知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不會出錯。就公開招標而言,供應商應細閱載於政府憲報、政府物流服務署網站及本網站的招標通告。
  2. 在任何情況下,政府均不會因為或就任何供應商未能或延遲接收任何通知(不論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傳送),或在任何時間從任何名單刪除任何供應商名稱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向任何供應商負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間接、特別、附帶或衍生的損失,以及商業利潤的損失、業務暫停、商業資料的損失或其他金錢上的損失,即使廉政公署已獲悉可能引致有關損失或損害,不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的理由而引致。
  3. 廉政公署發給供應商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i)如以郵遞發出,應於發送日期(香港時間)的下一個香港營業日當作收訖處理;以及(ii)如以傳真或電郵發出,應於發出之時當作收訖處理,不論供應商實際上有否收訖該等傳真或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