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賄賂條例】面面觀
私營機構
問︰
私人公司的採購人員可否在老闆不知情下接受供應商提供的回佣?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私營機構僱員如沒有僱主的許可,不可以因為僱主的業務而索取或收取任何利益。
大廈清潔工人收受住戶自願提供的利是,會否觸犯法例?
「利是」是利益的一種,清潔工人必須先得到聘用他的僱主(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的批准才可收受任何與他職務有關的利益。
私人公司僱員可否在聖誕節期間接受客戶、供應商等提供的禮物?
私營機構的僱員必須得到聘用他的僱主的批准才可收受客戶、供應商等提供的禮物,傳統習俗是不可作為收受利益的免責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