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合約的外判及監管
指引
承辦商名單
投標程序
合約條款
合約管理
表現評核
其他
指引
就聘用合約保安服務訂立的書面政策及程序
在有關程序中涵蓋外判服務的方法
訂定外判服務的財政權限
確保外判程序公平、公開,讓所有合資格的承辦商均可競投
定期檢討/修訂有關外判政策及程序
承辦商名單
制定一套正式的保安服務承辦商登記制度
知會申請人士有關登記準則
監管承辦商名單的增減
投標程序
就下列事項制定工作程序:
招標
開標
標書評核及議價
標書甄選
就每份合約擬備一套清晰、詳盡的投標文件
至少委派兩名職員分別負責甄選及聘請承辦商的工作
知會落選者投標結果
顧及不宜採用正常投標程序的突發情況
合約條款
根據標準條款擬定合約
在合約條款中詳列服務水準的要求
在合約條款中顧及更改服務條款的安排
在合約條款中包括對服務欠佳而扣減及暫緩支付款項的細則
在合約中註載適當終止服務條文
在合約中註載適當的延展服務條件
在合約中註載有關保險及其他風險或索償保障的適當條款
在投標條件及合約中列載不得涉及貪污及利益衝突情況等警告條文
合約管理
向中標承辦商發出清晰的書面指引,詳列服務範圍及質素
設有監管及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中須包括例行及突擊巡查
妥善保存巡查記錄及發給承辦商的指引
核實護衛員身分以確定他們經已註冊或按《看守員條例》或《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辦理註冊手續
要求承辦商按時提供詳盡的付帳資料
在付款前相互核對承辦商的帳單與巡查及其他記錄
隨機抽查帳單並進行核對
表現評核
設立評核承辦商表現的正式制度
設立紀律處分制度(如扣分制度),以執行合約條款
要求督導人員定期及於約滿時撰寫評核報告
按標準格式擬定評核報告
妥善保管評核報告及扣分或扣除款項記錄,以防遭人竄改
其他
適當分工,進行獨立核對和設立制衡措施
定期調配職員到不同的工作崗位,除有助於職員的事業發展外,亦可將集團式貪污的可能性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