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工作
程序
採購申請
認可供應商
報價
招標
其他
程序
制定書面政策與指引,規管採購工作的程序
向職員公布並清楚解釋有關指引
定期檢討及修訂採購指引
採購申請
使用標準表格提交採購申請
闡明採購申請的審批程序
向所有職員公布有關申請程序
保存一份審批人員的簽字式樣以便核對
認可供應商
編纂一份認可供應商名單
制定將供應商加入名單及/或除名的既定程序
建立評核認可供應商服務質素的制度
報價
列明可以用報價方式進行採購的情況
採取措施以防分拆訂單
進行檢查以確認報價的真實性或拒絕報價的原因
抽查直接採購的貨品價格是否公正合理
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報價單遺失及報價資料遭人非法外洩
招標
招標文件內容必須清晰詳盡
招標文件須以核證或掛號郵件寄遞
投標者須確認有意投標或縱使無意投標,亦須作出回覆
保留一份投標總表
投標箱須裝上雙重栓鎖,而鎖匙應由兩名屬適當級別的職員分開保管
訂定適當的開標程序,以及評估標書的準則
甄選結果未公布前,標書內容須予以保密
通知落選投標者甄選結果
就豁免競投招標程序訂立條件與程序
其他
通知各供應商公司對利益衝突和職員收受利益的政策
清晰分工以減低串謀貪污的機會
定期調換職位,除有助職員的事業發展,也可減低可能出現集團式貪污的機會
記錄所有樣本的認收、流動情況和處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