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調查的案件,律政司若認為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檢控。根據律政司發出的指引,假如罪行性質輕微而檢控並不合乎公眾利益,律政司可能建議廉署對犯罪者施行警誡。另外,如經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廉署亦會將涉及政府人員行為不檢或舞弊的個案轉介有關政府部門,以考慮採取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
檢控數字﹙不包括選舉投訴 *﹚
2022年1至12月 | 2023年1至12月 | 百分比改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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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控的人數 | 204 | 204 | 0% |
被判有罪的人數 | 89 | 139 | +56% |
被施行警誡的人數 | 16 | 23 | +44% |
建議須接受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的政府人員數目 | 116 | 62 | -47% |
* 選舉投訴指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