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調查的案件,律政司若認為有足夠證據,便會提出檢控。根據律政司發出的指引,假如罪行性質輕微而檢控並不合乎公眾利益,律政司可能建議廉署對犯罪者施行警誡。另外,如經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廉署亦會將涉及政府人員行為不檢或舞弊的個案轉介有關政府部門,以考慮採取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

檢控數字﹙不包括選舉投訴 *﹚

  2022年1至12月 2023年1至12月 百分比改變
被檢控的人數 204 204 0%
被判有罪的人數 89 139 +56%
被施行警誡的人數 16 23 +44%
建議須接受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理的政府人員數目 116 62 -47%

* 選舉投訴指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