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诚意?勿行贿!任何私人机构僱员未得所属机构批准,因执行职务而索取或接受利益,便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提供利益者亦同样犯法。如果上司利用职权向下属索取利益作为工作上提供优待的报酬,上司就是索贿,而下属提供利益予上司就是行贿,同样都是犯法。要是上司向你索取利益,应该马上拒绝,并尽快向廉政公署举报。
显示「诚意」也会坠入贪污陷阱?
简介
小娟在一个屋苑担任保安员,为了迎接星期天来香港探访她的家人,她决定向主管周先生提出调动值班时间以便当天放假。主管不但没有答应,更向她暗示如想在工作安排上得到方便,需跟随其他保安员向他表示「诚意」,否则会考虑把她调派到户外看守停车场。小娟不知道如何处理主管的要求,显得忧心忡忡 ... ...
问题 1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利益包括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例如馈赠 (包括金钱、礼物)、贷款、职位、服务等,不论金额多少。虽然在条例中,款待 (指当场享用的食物或饮品)不算是「利益」,但员工应严格遵守机构的行为守则,避免坠入别有用心人士利用款待设下的糖衣陷阱。
问题 2
保安主管收受保安员美凤的礼物作为工作上提供优待的报酬会否触犯法例?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保安主管是公司的代理人(僱员),如他没有获得其主事人(僱主)的同意,利用职权向下属索取利益作为工作上提供优待的报酬,即触犯索贿罪,而下属提供利益予上司亦会犯行贿罪。
问题 3
主管要求小娟提供礼物才肯为她安排调动值班时间,小娟应怎样做?

行贿和受贿都是违法行为,为免被牵涉於贪污罪行当中,小娟应即时拒绝主管的要求,并向廉政公署举报。举报贪污途径包括亲临廉政公署大楼的24小时举报中心或各区的分区办事处,亦可致电24小时举报热线:25 266 366,或邮寄到香港邮政信箱1000号,所有举报内容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