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无须打赏
做个明智的市民,切勿透过行贿获取公共服务。任何人士为了取得公共服务向公职人员行贿,不但无助达到原本的目的,更会因贪污而须负上刑责。即使是想赞赏公职人员的服务或向他们表示谢意,市民也无须送礼。
「上楼」也要给「茶钱」?
简介
陈先生获房屋署编配一个较为陈旧而且远离市区的公屋单位,他对编配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因此打算写信给房屋署要求分配另一个较新和地点较方便的单位,并在信件中附上一点「茶钱」,希望收信的房屋署职员能帮忙。
问题 1
陈先生向房屋署职员提供茶钱,以换取编配更理想的公屋单位会否犯法?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陈先生向公职人员(房屋署职员)提供利益(茶钱),诱使该人员为他编配更理想的公屋单位,会犯行贿罪。
「利益」包括任何形式的馈赠、贷款、报酬、佣金、职位、合约、服务、优待、代支付费用等(款待除外),不论金额多少。
问题 2
如果陈先生向房屋署职员提供茶钱只为表达谢意,也会触犯法例吗?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任何人士与政府部门进行事务往来时,向该部门的公职人员提供利益,即属违法。陈先生因为申请公屋单位与房屋署有事务往来,所以不可向该署职员送礼。
问题 3
如果陈先生想向公职人员表示赞赏或谢意,他可以怎样做?

即使只是为了表达谢意,陈先生向有事务往来的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也会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可能被判监禁及罚款。市民如要向公职人员表达谢意,只须说声「多谢」或写一封感谢信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