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刷公司行政總裁,就批出總值逾九百二十萬元紙印製品的採購訂單,涉及貪污和詐騙,被判入獄五年半。
涉案的總裁聯絡印刷公司多名客戶,為自己開設的公司招攬生意。該總裁在印刷公司一名市務經理協助下,先後向五名客戶訛稱其公司與印刷公司屬聯營或相關公司。
有關客戶遂向該名總裁的公司批出一百四十份總值九百二十多萬元紙印製品的採購訂單。該總裁的公司其後以較低價格向印刷公司購入有關產品,從而賺取一百二十多萬元的差價。
印刷公司一名製作經理收受該總裁提供十二萬八千多元的賄款,作為不披露有關詐騙勾當的報酬。
三人其後分別被控以賄賂及詐騙罪名,並被判罪名成立。涉案總裁被判監五年半,而同案的市務經理及製作經理則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半及一年。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而且違反誠信,因此必須判處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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