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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
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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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专访署理执行处首长


「不偏不倚 无畏无惧 专业调查 依法办事」

署理执行处首长丘树春
署理执行处首长丘树春
廉政公署在市民的支持下经过四十二年肃贪倡廉的努力,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但近月执行处高层的人事变动引起社会关注。署理执行处首长丘树春接受《廉政快讯》专访,亲述执行处反贪工作的最新情况,以息市民的疑虑。



《廉政快讯》─《廉》
丘树春 ─ 丘



《廉》:高层人事变动会否影响执行处继续严正执法以打击贪污?

丘:廉署成立四十二年,有一套完整及严谨的机制及程序处理调查工作,这套机制运作畅顺,行之有效。最重要是我们执法原则和信念四十多年来始终如一,不会因人事变动而有丝毫改变。

我於七月十八日起署任执行处首长,至今已两个多月。依我观察,执行处人员继续秉持「不偏不倚、无畏无惧、专业调查、依法办事」的原则,紧守岗位,切实履行职务。不论涉案人士或机构的背景、身分和地位,我们必定大公无私,不偏不倚地全力执法,打击贪污罪行。

在制度上,执行处的调查工作亦继续受到独立的「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审委会」)有效监察。根据其职权,「审委会」定期听取执行处报告期内所有贪污举报及其处理方法、超过一年或动用大量资源的个案之进展、被捕人士保释超过六个月的个案、调查完毕建议结案的个案(包括律政司决定不予起诉的案件),以及作出检控案件的审讯或上诉结果。

此外,执行处继续与律政司保持紧密的联系,就廉署调查的贪污个案寻求法律意见。廉署於本年七月至九月期间落案起诉八十一名涉嫌触犯贪污及相关罪行的人士,有关案件将陆续排期在法院聆讯。另外,同期被定罪人士共三十六名。这些数据反映执行处的同事继续有效执法,并未因近月的人事变动而有半点松懈。



《廉》:你如何看待那些质疑「审委会」中立性,甚或指廉署的调查工作可能受到干预的声音?

丘:廉署一直以来都是在严谨的监察与制衡机制下运作,调查、检控及司法审讯皆独立运作,四个独立谘询委员会、立法会及传媒皆担当着重要的监察角色。

「审委会」是四个谘询委员会之一,其职能是监察执行处的调查工作。除四位当然委员外,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及背景,由行政长官委任,当中有立法会议员、专业人士、商界领袖、学者及社会贤达。事实上,像「审委会」这样的监察机制,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反贪制度中是绝无仅有的。

外界对「审委会」的实际运作可能不大熟悉,容许我作一些解说。「审委会」主席负责主持「审委会」会议,而廉署提供予各委员(包括主席)的案件资料均相同。各委员均可就案件提出问题及意见,他们根据委员会的职权共同监察廉署的调查工作,不会受任何人干预及影响。最后,「审委会」设有申报制度,如委员发现就某宗案件涉及利益冲突,他/她必须作出申报,以便作出适当安排如要求其避席等。



《廉》:外界一直关注你一度提出解约,经同事挽留后又撤回申请,可以坦然作个解说吗?

丘:从思退辞呈到回复原职,个人的去留行止,其实离不开对廉署利益的思量。廉署於本年七月七日宣布时任署理执行处首长即将离任,在这前后,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有不少评论推断事件与廉署的调查有关,令接任人能否持平公正地领导执行处的调查工作备受质疑。

我当时反覆思量,虽然这种负面观感纯粹基於揣测,并无事实根据,但是这观感牵涉廉署不偏不倚执法的核心价值,而且在我署任执行处首长前已形成,无法逆转,因此我认为我接任这职位只会为执行处带来更多公众质疑,从而更加影响廉署的公信力。

考虑到廉署的利益,我於七月十一日口头向廉政专员申请提早解约,於翌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定於八月一日起开始离职前休假,以便专员作出适当的人事安排。直至七月廿九日署方准备向外公布我离任的消息前,我向执行处所有高层同事宣布我的离职以及详细解释我的决定,然而,同事在会议上提出很多意见,特别是担心我的离职会严重影响执行处的运作,亦会进一步动摇社会大众对廉署的信心,因而强烈要求我留任。面对同袍的竭诚挽留,为了廉署的整体利益着想,在权衡轻重之下,我当下决定向专员要求撤回提早解约的申请,并获一直挽留我的专员批准有关要求。

执行处这次人事变动虽然引起很大回响,但我深信社会大众会继续支持我们肃贪倡廉的工作,执行处人员亦必定会继续紧守岗位,不偏不倚地依法履行反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