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开始,防止贪污处(防贪处)已肩负透过建立良好管治和预防机制去杜绝贪污的职责,并常获推许为有关策略的先驱者。
服务廉署已38个年头的廖莉莉,和《廉政快讯》分享她对防贪工作的看法和体验。
廖莉莉强调:「伙伴关系至为重要!」防贪处的法定职责是协助公营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透过检讨程序和制度改革减少贪污舞弊机会,因此我们一直认为与服务对象建立伙伴关系至为重要。」
她说:「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有其根本责任预防贪污,防贪处则协助提供专业支援。」
防贪处至今已跟不同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成立逾110个防贪小组,成员包括部门/公共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我们会定期举行会议,探讨须进行防贪审查或提供建议的项目,当中会优先处理涉及固有贪污风险,曾发生贪污,与民生有关或牵涉大笔公帑的范畴。」
防贪处至今已完成约4000份审查报告,涵盖不少较高贪污风险的范畴包括执法,采购,公共工程,资助计划,以及牌照签发和监管制度等。
目前最受关注的防贪工作中包括大型基建工程,特别是涉及巨额公共资金的项目。
廖莉莉忆述,于1998年启用并在当时耗资200多亿美元的赤鱲角新机场工程,防贪处人员很早便已参与其中,在工程进行的6年期间,一直协助提供防贪措施。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国际」随后来港实地考察香港的机场工程,更称赞它是极佳的例子,证明即使在庞大基建工程中,贪污仍可减至最低。
她说:「这亦清楚地向我们的伙伴和其他国家显示,贪污确实是可以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