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登记册记载每宗廉署首长级人员获批准并已经从事外间工作的申请个案基本资料;而该申请是根据廉政公署常规﹙第一部分﹚第16-02章规管机制处理。有关廉署首长级人员是按合约条款受聘,并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或之后订立新合约或续订合约。

有关资料会保存至有关人员的管制期届满,或有关人员通知廉政公署已停止从事获批准的外间工作﹙两者以较早者为准﹚。

请按 PDF 档案 下载登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