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负责监察廉政公署执行处的工作。
职权范围
- 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接获的所有贪污举报,以及廉署如何处理这些举报。
- 听取廉政专员报告所有历时超过一年或需要动用大量资源的调查个案进展。
- 廉政专员须尽早向委员会报告由其授权进行搜查的次数及理由,并解释急需进行搜查的原因。
- 听取廉政专员报告涉嫌人士获廉署保释超过六个月的所有个案。
- 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已完成调查的个案,并就律政司决定不予检控或警诫的案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 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在廉署管辖范围内所作检控的结果及其后的上诉结果。
- 就廉署管辖范围内进行调查所得到的资料,向廉政专员建议哪些资料应送交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其他机构或个别人士;或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关资料于委员会开会前因有需要而经已递交,则委员会在其后会议中,须就该行动进行审议。
- 就廉政专员向委员会提出的其他事项,或主动就任何事项提供意见。
- 向行政长官反映任何值得关注的执行处运作或该委员会所面对的任何问题。
- 向行政长官提交年报,内容须向公众发表。
委员名录 (2025年1月1日)
- 陈智思先生, GBM, GBS, JP﹙主席﹚
- 区佩儿女士, MH
- 陈家殷先生, BBS, JP
- 陈婉珊女士, MH, JP
- 杜勳明先生
- 夏雅朗博士, BBS, JP
- 许树昌教授, BBS, JP
- 简慧敏议员, JP
- 江智蛟先生
- 刘敏仪女士
- 李国兴先生
- 李彭广教授, BBS, JP
- 彭韵僖女士, BBS, MH, JP
当然委员:
- 律政司司长或其代表
- 警务处处长或其代表
- 行政署长
- 廉政专员
秘书处:
廉政公署执行处
地址: | 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2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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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2826 4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