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独立运作,监察及复检所有涉及廉署及廉署人员的非刑事投诉。委员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委员包括立法会议员和社会贤达。

任何市民如对廉政公署人员的行为或廉署的工作常规及程序有任何不满,可循以下途径提出投诉:

致函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秘书

香港添马
添美道2号
政府总部25楼2559室
电话:3655 5503

亲临、致电或致函廉政公署举报中心或任何一间廉署分区办事处

廉政公署举报中心
香港北角渣华道303号
热线:25 266 366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我们会竭尽所能调查有足够资料作出跟进的投诉。适时投诉极为重要,因为延缓投诉会增加调查的难度。为确保我们能够迅速和公平地处理投诉,请你在事发后尽快作出投诉。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于事发后超过两年才作出的投诉将不获受理。

投诉的调查报告会由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独立审议,并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投诉结果。

更多有关委员会的资讯刋载于委员会秘书处网页 (https://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