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功追讨曾被廉署调查前警长一千三百万元遗产
2000年12月22日
廉政公署较早时透过律政司提出民事诉讼,成功追讨前警长马文亮名下的遗产,收回共一千三百万元现金。
马文亮因涉嫌财产与官职收入不相称,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十条,曾被廉署调查,并于一九七七年被廉署拘捕。
马文亮于被捕前曾服务警队二十三年,期间获取共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六元的官职收入,但其管有的资产于七三年六月三十日计算总值超过四十万元。
马被捕后获准保释外出,于七七年五月在接受廉署调查期间潜逃台湾。一九九○年马在台湾去世。
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将马的遗产冻结。律政司在九三年展开司法程序追讨马名下的遗产。
律政司及马文亮遗产继承人于九七年在高等法院达成协议。马的遗产继承人同意向香港政府支付共一千零三十二万元,并同时缴付有关利息。
当时,香港政府已另外向一名与马文亮有关的男子成功追讨了二百五十二万元现金。
廉政公署发言人表示:「案件显示廉署锲而不舍,决心打击贪污,并会透过合法途径追讨贪污得来的财富。」
发言人又称:「无论案件历时多久,廉署都会竭尽所能去打击贪污。」
马文亮因涉嫌财产与官职收入不相称,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十条,曾被廉署调查,并于一九七七年被廉署拘捕。
马文亮于被捕前曾服务警队二十三年,期间获取共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六元的官职收入,但其管有的资产于七三年六月三十日计算总值超过四十万元。
马被捕后获准保释外出,于七七年五月在接受廉署调查期间潜逃台湾。一九九○年马在台湾去世。
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将马的遗产冻结。律政司在九三年展开司法程序追讨马名下的遗产。
律政司及马文亮遗产继承人于九七年在高等法院达成协议。马的遗产继承人同意向香港政府支付共一千零三十二万元,并同时缴付有关利息。
当时,香港政府已另外向一名与马文亮有关的男子成功追讨了二百五十二万元现金。
廉政公署发言人表示:「案件显示廉署锲而不舍,决心打击贪污,并会透过合法途径追讨贪污得来的财富。」
发言人又称:「无论案件历时多久,廉署都会竭尽所能去打击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