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屋宇装备工程师贪污三百万元罪成候判
2003年12月12日
一名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于处理房屋委员会辖下多个屋苑的装备合约及监管工程时,收受承建商及供应商的贿款合共三百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陈裘大,五十八岁,被裁定十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 条。
法官彭键基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五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在十项贪污控罪中,其中九项指陈收受多名房委会认可承建商及供应商合共二百八十万元贿款,作为向他们提供协助的报酬。有关协助涉及与房委会及/或房署之间往来事务的办理及监管施工。
余下一项控罪指陈收受一名房委会供应商二十万元,作为就其儿子申请政府合约工程师职位一事提供协助的报酬。
上述罪行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间发生。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cNamara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就荣协助。
陈裘大,五十八岁,被裁定十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 条。
法官彭键基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五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在十项贪污控罪中,其中九项指陈收受多名房委会认可承建商及供应商合共二百八十万元贿款,作为向他们提供协助的报酬。有关协助涉及与房委会及/或房署之间往来事务的办理及监管施工。
余下一项控罪指陈收受一名房委会供应商二十万元,作为就其儿子申请政府合约工程师职位一事提供协助的报酬。
上述罪行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间发生。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cNamara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就荣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