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公司董事涉嫌 诈骗银行八千九百万元信用状贷款
2004年12月2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一名贸易公司董事兼股东,控告她涉嫌利用虚假文件讹称有商业交易,向五间银行诈骗信用状贷款合共八千九百万元。
毛玉萍,四十二岁,宏凯集团有限公司(「宏凯」)董事兼股东,被控共二十三项串谋欺诈罪名。被告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是在调查一宗涉及上市公司「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贪污案件时揭发本案。
控罪指被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欺诈五间银行,即不诚实地致使香港南海企业有限公司(「南海」)向该等银行申请发出以「宏凯」为受益人的二十三张信用状。
他们涉嫌向该等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讹称「南海」与「宏凯」之间有真实的商业交易,以证明有关信用状的申请。
该等银行其后根据有关信用状,向「宏凯」发放合共八千九百万元的贷款。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一年六月至去年三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明日提堂。
毛玉萍,四十二岁,宏凯集团有限公司(「宏凯」)董事兼股东,被控共二十三项串谋欺诈罪名。被告将于明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是在调查一宗涉及上市公司「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贪污案件时揭发本案。
控罪指被告涉嫌与其他人士串谋欺诈五间银行,即不诚实地致使香港南海企业有限公司(「南海」)向该等银行申请发出以「宏凯」为受益人的二十三张信用状。
他们涉嫌向该等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讹称「南海」与「宏凯」之间有真实的商业交易,以证明有关信用状的申请。
该等银行其后根据有关信用状,向「宏凯」发放合共八千九百万元的贷款。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一年六月至去年三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