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市公司主席承认就股票交易诈骗及发出误导招股章程

2005年9月5日

一名前上市公司主席,就该公司的股票交易串谋诈骗,并批准发出误导的招股章程,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一)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许培新,四十 二 岁, 前上市公司「 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腾达」)主席, 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批准发出载有不真实陈述的招股章程 。

暂委法官 马汉璋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六日宣判。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罪行。

案情透露:二○○二年七月,许向一名投资公司董事提供数目庞大的「腾达」股份,作为协助「稳定」「腾达」股价的报酬。

该名投资公司董事同意有关交易,并于二○○二年七月八日至十一日期间,透过本身及其他人士的证券户口买入逾一千万股「腾达」股份,就「腾达」股份造成误导性的交易活跃的表象。

二○○二年七月八日,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发现「腾达」股份有不寻常的成交量。

许在「联交所」要求下发表公告,声称并不知道不寻常成交量的原因。

案情又透露:二○○二年六月十八日,许批准发出载有不真实陈述的招股章程。

有关招股章程详列许于一九九三年藉设立 Trend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Limited (「 Trend Intelligence 」)而创办「腾达」及其附属公司,在内地从事电脑及与电脑有关的零件及部件的交易。

其实,「 Trend Intelligence 」并非由许设立,而许于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之前,既非「 Trend Intelligence 」的股东,亦非其董事。案情并透露,「 Trend Intelligence 」不可能于该日之前从事电脑及与电脑有关的零件及部件的交易,甚至不可能从事任何交易。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王宝荣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余淑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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