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造市」案两经纪今被判刑

2005年12月16日

两名外汇经纪,因妨碍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产)操控股价「造市」的调查,被廉政公署拘控。两人今日(星期五)同被判囚。

林启声,四十三岁,及张栢友,四十六岁,分别被判入狱八个月及六个月。。

两名被告较早时承认共三项控罪,指他们于二○○三年四月至五月期间,在答复「证监会」就有关「上海地产」的股票交易的调查向其提出的问题时,作出明知失实的陈述。

法官韦毅志于判刑时指被告是有计划地作出上述不诚实的行为。

法官并指必须判予被告即时监禁,以收阻吓之效,及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案情透露,案发时,毛玉萍为「上海地产」的总经理,而锺秀玲则为毛的秘书。

被告透过友人萧炎华认识毛。而毛与萧亦彼此认识。

萧于二○○○年期间接触被告,要求两人以他们自己的名义在多间证券行开设户口。萧并指有关户口是供毛所用,而被告当时同意萧的安排。

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上海地产」的主要股东 Global Town Limited ,以林及张的名义,分别认购二千万及一千万「上海地产」的股份。有关认购价分别为一千六百四十五万九千六百九十九元,及八百二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八元。被告对有关认购亦知情。

「证监会」于二○○三年一月就「上海地产」股份的可疑交易展开调查,并要求会见被告。

二○○三年四月,在有关会面前数天,被告个别与律师黄培辉见面。

黄向被告表示,他们须向「证监会」解释有关「上海地产」的股票交易为他们自己的投资。黄并指使两人向「证监会」声称,曾向另外一名人士借钱以认购有关股份。

被告在与「证监会」会面期间,遵照黄的指示,向「证监会」的调查员作出虚假的陈述。

毛、锺及黄亦于同案被廉署检控,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明年一月十六日宣判。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array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蔡树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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