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研究生行贿教授以获试题答案判囚六个月

2006年12月14日

一名香港城市大学(「城大」)研究生,向一名「城大」副教授提供一万元贿款,以取得数学考试的试题和答案,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并被判入狱六个月。

陈静,二十五岁,亦被裁判官唐文下令将其一万元贿款充公。

被告于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诉,并被带往法院应讯。她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1)(a) 条。

裁判官宣判时称,鉴于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严重,故须判处她即时入狱。

裁判官续称,被告对本港的反贪污法例不熟悉,并不是触犯有关罪行的藉口。

案情透露:今年九月,被告由湖北省武汉市来港。她其后入读「城大」数学系的一个课程。该课程的期终考试订于十二月十六日举行。

十二月六日,数学系的一名副教授在他于「城大」的邮箱发现一个信封,内有一万元现金。

该名副教授在同日稍后时间收到一封匿名电邮。寄件人(其后证实为被告)声称自己是该课程的学生,亦是将该一万元现金放入副教授邮箱的人士。

五日后,该名副教授再收到被告寄给他的两封电邮,被告并催促他将试题及答案交予她。

该名副教授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到廉署报案,并将一万元贿款交给廉署。

案情又透露,在廉署人员指示下,该名副教授相约被告于昨日在一间咖啡店见面,让她查看有关试题及答案。

被告同意赴约,并要求副教授带备一本空白的答题簿,让她将答案抄下。

被告昨日大约于中午十二时抵达咖啡店,并向副教授确认她是写匿名电邮的人士。

该名副教授其后将一套预先准备的试题和答案,以及两本空白的答题簿交给被告。

被告将答案抄在其中一本答题簿时,她随即被廉署人员拘捕。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余慧明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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