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巿公司执行董事承认就收购公司串谋诈骗

2007年11月27日

一名上巿公司前执行董事,就收购建联通有限公司(「建联通」)(其后易名为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产」)),串谋诈骗监管机构及有关股东,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龚倍颖,三十三岁,「上海地产」前执行董事,承认两项罪名,即串谋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交易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及「建联通」的股东。

法官麦健涛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三日再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商人周正毅于二○○二年三月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申请二十一亿五千万元贷款,意图收购香港上巿公司「建联通」。

该笔贷款是以Global Town Limited (「Global Town」)的名义获得。「Global Town」是一家在英属处女岛注册成立的公司,而周是该公司唯一董事及股东。

案情透露,在谈判有关贷款期间,周在「交易所」、「证监会」及「建联通」的股东不知情下,建议在完成收购后,他会把由其控制的多个内地物业注入「建联通」,而「建联通」所持有的现金会用来购买有关物业。出售物业所得的款项将用作偿还「中银香港」借予「Global Town」的贷款。

为保障「中银香港」的贷款利益,以及确保周正毅会偿还款项予「中银香港」,各方同意完成收购后,修改「建联通」的组织章程,并成立一个执行委员会以控制资金流动。

于二 ○○ 二年四月十八日至六月二十二日期间,龚倍颖、周正毅及其他人士串谋,就收购「建联通」发表的联合公布及收购建议和回应的综合文件上作出虚假陈述,以隐瞒上述建议。

在二○○二年六月四日至八月十三日期间,龚倍颖、周正毅及其他人士就修订「建联通」的组织章程及成立执行委员会所发表的公布及通告,串谋作出虚假陈述。

「交易所」与「证监会」因为上述的虚假陈述,未能执行上市守则的有关职责,而「建联通」的股东及准股东,则因为被该等虚假陈述误导,就修改组织章程上未能在获取充份资讯下作出决定。

有关收购完成后,「建联通」易名为上海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另外,六名人士因与案件有关,较早时亦被廉署起诉,案件将于周四 ( 十一月二十九日 ) 在区域法院预审,并排期于二○○八年一月七日审讯。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Ian Lloyd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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