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港台」前职员涉嫌诈骗十二万元服务费

2007年11月29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诉一名香港电台(「港台」)前助理节目主任,控告她涉嫌诈骗「港台」逾十二万元的撰稿及配音服务费。

曾月娥,四十二岁,被控二十项欺诈罪名。被告将于下周一(十二月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欺诈罪行。

其中十四项控罪指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其母或其弟曾向「港台」提供撰稿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港台」向其母及其弟分别支付四万四千元及七万二千二百元款项。

余下六项控罪指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其母曾向「港台」提供配音服务,并意图诈骗而诱使「港台」向其母支付四千元款项。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的母亲及弟弟从未提供有关服务。

上述涉嫌欺诈罪行于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OO二年四月期间发生。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