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前高层收受六万美元贿款判囚二十个月
2009年12月23日
一名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工商业务部前高级副总裁,收受一笔六万美元贿款,以多次推荐和批核一名银行客户的信贷融通申请,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三)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个月。
陈清晓,四十六岁,较早时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法庭亦下令被告须归还六万美元予汇丰银行作为赔偿。
法官陈广池宣判时表示,被告身为该银行的高层人员,严重违反诚信,法庭须判处他入狱。
法官称,他对被告抵受不了贪念而触犯贪污罪行,感到可惜。
法官续称,被告的判刑起点为三年,但考虑到他认罪及有悔意,而且重犯机会不大,故将其刑期减至二十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香港汇丰银行工商业务部高级副总裁,专责处理台湾企业家在内地经营业务的事宜。
被告透过汇丰银行另一名客户,认识两间公司的东主。该两间公司为 Profit Reach (Belize) Enterprises Limited (Profit Reach) 及 Power Beauty (Belize)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Power Beauty),专门生产运动鞋。
二OO七年一月,有关公司东主为Profit Reach向汇丰银行申请二百万美元的信贷融通。基于被告的推荐,有关申请获被告的主管批核。
案情透露,二OO七年五月,该东主要求增加Profit Reach的信贷融通额至五百万美元,而Power Beauty则为共同借款人。
基于被告人的推荐,有关申请获汇丰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批核。
一个月后,被告在尖沙咀与东主会面。该东主在会面期间给被告一个内有六万美元的信封,作为被告推荐和批准 Profit Reach 及 Power Beauty 向汇丰银行作出信贷融通申请的报酬。被告收受该笔贿款而没有向汇丰银行申报。
案情又透露,在被告的推荐下,上述两间公司的信贷融通额于去年一月获增加至九百多万美元。
去年八月,该东主要求将信贷融通额增至逾一千万美元。由于是次增加额是被告的批核权限内,被告批准有关申请。
至今,两间公司欠下汇丰银行的款项达到约六千万港元。
廉署较早时接获由汇丰银行转介的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汇丰银行高级管理层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周天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佑锵协助。
陈清晓,四十六岁,较早时承认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法庭亦下令被告须归还六万美元予汇丰银行作为赔偿。
法官陈广池宣判时表示,被告身为该银行的高层人员,严重违反诚信,法庭须判处他入狱。
法官称,他对被告抵受不了贪念而触犯贪污罪行,感到可惜。
法官续称,被告的判刑起点为三年,但考虑到他认罪及有悔意,而且重犯机会不大,故将其刑期减至二十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为香港汇丰银行工商业务部高级副总裁,专责处理台湾企业家在内地经营业务的事宜。
被告透过汇丰银行另一名客户,认识两间公司的东主。该两间公司为 Profit Reach (Belize) Enterprises Limited (Profit Reach) 及 Power Beauty (Belize)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 (Power Beauty),专门生产运动鞋。
二OO七年一月,有关公司东主为Profit Reach向汇丰银行申请二百万美元的信贷融通。基于被告的推荐,有关申请获被告的主管批核。
案情透露,二OO七年五月,该东主要求增加Profit Reach的信贷融通额至五百万美元,而Power Beauty则为共同借款人。
基于被告人的推荐,有关申请获汇丰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批核。
一个月后,被告在尖沙咀与东主会面。该东主在会面期间给被告一个内有六万美元的信封,作为被告推荐和批准 Profit Reach 及 Power Beauty 向汇丰银行作出信贷融通申请的报酬。被告收受该笔贿款而没有向汇丰银行申报。
案情又透露,在被告的推荐下,上述两间公司的信贷融通额于去年一月获增加至九百多万美元。
去年八月,该东主要求将信贷融通额增至逾一千万美元。由于是次增加额是被告的批核权限内,被告批准有关申请。
至今,两间公司欠下汇丰银行的款项达到约六千万港元。
廉署较早时接获由汇丰银行转介的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汇丰银行高级管理层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周天行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佑锵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