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制造商前雇员就草药订单索取利益判囚九个月

2010年12月9日

一名凉茶制造商前高级仓务文员,向一名供应商索取利益,即两笔合共人民币一万六千元的贷款,以批出更多草药订单予有关供应商,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星期四)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九个月。

刘谭生,二十四岁,曾受雇于鸿福堂集团有限公司(「鸿福堂」),较早时被裁定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

裁判官李家齐判刑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严重,判处他入狱是罪有应得。裁判官亦斥责被告毫无悔意。

案情透露,「鸿福堂」是本港一家凉茶制造商,其草药及相关材料来自内地不同的供应商。

被告受雇于「鸿福堂」期间,负责监管草药材料的存货及向上司就购入该等材料作出建议。

被告于去年八月至九月期间,使用无线电话发出多个短讯予一名草药供应商,要求对方借出一笔人民币六千元的贷款。

被告要求该供应商将款项存入其妻的银行户口时,他表示会给予供应商更多生意。但该供应商并无答应有关要求。

案情亦透露,被告于去年九月至十月期间,再向该供应商发出短讯,要求他借出另一笔人民币一万元的贷款。

由于供应商并无回应有关要求,被告遂恐吓会减少批出订单予他。

该供应商并无答应被告的要求,因为他考虑到有关要求等同贪污。供应商其后向「鸿福堂」报告此事。

「鸿福堂」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谢广志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曾润豪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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