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律师行职员及通缉前警员涉嫌就谋杀案索贿

2011年12月2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律师行职员,控告他涉嫌串谋致使一名警员向一名男子索取一万三千元,以披露一宗谋杀案的调查资料,以及诈骗律师费,而该名现已退休的警员则怀疑与本案有关被通缉。

黎玉良,五十五岁,张陈锺律师行的法律行政员,昨日 ( 十二月二十八日 ) 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索取利益,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 159A 条;及一项欺诈。

黎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并将于明日 ( 十二月三十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粉岭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警员王荣佳驻守大埔区重案组,是其中一名人员获委派负责调查潘褔君于二○○六年六月在粉岭遭谋杀的案件。

贪污控罪指,黎涉嫌于二○○七年五月一日至九月八日期间,与王及关国良串谋向莫树益索取一万三千元,作为王泄露有关警方调查潘死亡的资料的报酬。莫的两名儿子当时涉嫌是该宗谋杀案的疑犯。

欺诈控罪指,黎涉嫌于二○○七年九月十四日,向莫讹称张陈锺律师行向他两名儿子提供服务的律师费为二万二千元,并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莫将该笔款项存入黎的银行户口,导致黎获得利益。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关国良,三十一岁,客货车司机,较早前被廉署控以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名。他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并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二○一二年一月五日提堂。

此外,东区裁判法院应廉署的申请,批出手令通缉与案件有关的王荣佳,四十六岁,并命令将王的一万元保释金充公。

任何人士如获悉王的下落,或知道任何资料可以协助缉拿他,请尽快与廉署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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