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引渡返港公司董事诈骗二百八十万元判囚

2015年6月9日

一名路政署分判商串谋诈骗总承判商及路政署道路维修工程付款共二百八十多万元,早前自愿由美国返港,并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被告今日(星期二)承认控罪,被判入狱二十九个月三星期。

叶清生,五十八岁,合禧工程有限公司(合禧)前股东兼董事,今日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区域法院法官祁士伟在判刑时指,由于叶触犯的罪行性质严重,而且涉及工程安全,故判处他即时监禁。

廉署于二○○五年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串谋诈骗罪行。

案情透露,合禧于案发时为鸿茂地产建设有限公司(鸿茂)的分判商。鸿茂获路政署批出一份为期三年的道路维修定期合约,成为有关合约的总承判商。合禧则获分判供应及涂抹一层称为「Nucem skim coat」的水泥物料,以保护防撞栏的混凝土表面。

一九九九年至二○○二年期间,叶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鸿茂及路政署,以及其雇员或代理人。

他们讹称根据该定期合约在沙田、西贡及离岛区进行道路维修工程时,采用了足够的「Nucem skim coat」。

他们又导致鸿茂及路政署,以及其雇员或代理人,误以为有关合约工程采用「Nucem skim coat」。廉署调查则发现,合禧仅购买合约工程所需约百分之二十六的「Nucem skim coat」。

案情透露,鸿茂及路政署因而被诱使发放该合约工程付款共达二百八十多万元。

叶于二○一一年一月九日于回港时被廉署人员拘捕。他其后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进一步调查。

叶未能于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到廉署续保,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他归案。

国际刑警于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发出全球通缉告示以逮捕叶。因应香港律政司的要求,他于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在西雅图被美国法警局人员拘捕。

叶其后在美国放弃就其引渡的申诉,并同意自愿返回香港。他在廉署人员陪同下,于二○一五年二月五日返抵香港并被起诉。

廉署感谢美国法警局、美国联邦调查局及美国司法部提供宝贵协助,将叶缉拿及引渡回港。

路政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连普禧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黄宗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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