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警员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今提堂

2015年6月10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警员,控告他涉嫌不当地干扰警方就一宗怀疑普通袭击罪案件的调查而妨碍司法公正。被告今日(星期三)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梁永康,四十二岁,于星期一(六月八日)被控一项罪名,即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涉嫌违反普通法。

被告今日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八月五日再提讯。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驻守深水埗总区刑事调查队,并获委派担任一宗怀疑普通袭击罪案件的调查人员,涉案的三名男子于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被捕。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作出倾向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不当地干扰警方就该宗怀疑普通袭击罪案件的调查。

被告涉嫌煽惑、诱使及指示其中一名被捕男子撤回并隐暪其于事件中被另一名被捕男子袭击眼部的说法;及在其供词中述明他无法记起其左眼如何受伤。

被告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警方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坚定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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