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董事涉一百三十万元贪污案今提堂 廉署另通缉上市公司董事
2015年6月22日
一名木材贸易公司董事涉嫌与一名上市公司执行董事串谋,使有关执行董事就购货订单收受一百三十多万元的非法回佣,被廉政公署拘控。该名木材贸易公司董事今日(星期一)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而涉案的上市公司执行董事亦被廉署通缉。
何超,五十三岁,朗裕(香港)有限公司(朗裕)董事兼股东,于上星期四(六月十八日)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本年七月十四日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朗裕董事兼股东,从事木材贸易生意。朗裕是一间日本上市公司港南商事株式会社(港南商事)的木制品供应商。荒川春子是该上市公司海外部执行董事兼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至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期间,与荒川春子串谋,使荒川春子从被告收受回佣,作为她批出促致五十九张向朗裕购货的订单的报酬。
荒川春子涉嫌收受的非法回佣是以她批出由港南商事与朗裕所订立的购货订单的交易金额比率百分之五计算,据悉非法回佣金额达到一百三十多万元。
被告获准以现金二十万元保释。他亦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荒川春子,五十二岁,是日本居民,目前并不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廉署的申请,已发出手令通缉涉及相关贪污罪名的荒川春子归案。
任何人士如获悉荒川春子的下落,或知道任何可以协助缉拿她的资料,请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何超,五十三岁,朗裕(香港)有限公司(朗裕)董事兼股东,于上星期四(六月十八日)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至本年七月十四日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朗裕董事兼股东,从事木材贸易生意。朗裕是一间日本上市公司港南商事株式会社(港南商事)的木制品供应商。荒川春子是该上市公司海外部执行董事兼主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至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期间,与荒川春子串谋,使荒川春子从被告收受回佣,作为她批出促致五十九张向朗裕购货的订单的报酬。
荒川春子涉嫌收受的非法回佣是以她批出由港南商事与朗裕所订立的购货订单的交易金额比率百分之五计算,据悉非法回佣金额达到一百三十多万元。
被告获准以现金二十万元保释。他亦受命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荒川春子,五十二岁,是日本居民,目前并不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廉署的申请,已发出手令通缉涉及相关贪污罪名的荒川春子归案。
任何人士如获悉荒川春子的下落,或知道任何可以协助缉拿她的资料,请联络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所有资料绝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