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学职员欺诈及盗窃判囚十五个月
2015年6月30日
一名前小学职员从学校诈骗逾三十三万元及盗窃八万二千多元,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星期二)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吴洁茹,三十二岁,中华基督教会基真小学(基真小学)前助理文书主任,今日承认八项罪名,即四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以及四项盗窃,违反该条例第9条。
裁判官郑纪航在判刑时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质严重及违反诚信。裁判官续称,量刑起点为二十七个月监禁,但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多项求情理由,将刑期减至十五个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欺诈及盗窃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基真小学的助理文书主任,负责处理帐目及为学校安排付款。
当学校需付款予卖家及服务供应者时,被告会准备付款凭证连同发票一并提交予基真小学的校长审批。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间,虚假地向基真小学当时的校长表示,十二张由一间音乐公司发出的发票复制本,一张由香港小童群益会发出的发票及其他虚假的发票已到期付款。
基真小学当时的校长相信该些发票为真确及已到期付款,遂批准该些付款凭证,并签署多张总值三十三万多元的支票。被告其后将有关支票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
被告藉作看来是支付盆菜宴费用,于二○一二年五月从学校的银行户口盗取四万多元。她又于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期间,把三张从学校家长教师会银行户口开出总值四万一千多元的支票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
基真小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柳清如代表出庭。
吴洁茹,三十二岁,中华基督教会基真小学(基真小学)前助理文书主任,今日承认八项罪名,即四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以及四项盗窃,违反该条例第9条。
裁判官郑纪航在判刑时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质严重及违反诚信。裁判官续称,量刑起点为二十七个月监禁,但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多项求情理由,将刑期减至十五个月。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欺诈及盗窃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基真小学的助理文书主任,负责处理帐目及为学校安排付款。
当学校需付款予卖家及服务供应者时,被告会准备付款凭证连同发票一并提交予基真小学的校长审批。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三年四月期间,虚假地向基真小学当时的校长表示,十二张由一间音乐公司发出的发票复制本,一张由香港小童群益会发出的发票及其他虚假的发票已到期付款。
基真小学当时的校长相信该些发票为真确及已到期付款,遂批准该些付款凭证,并签署多张总值三十三万多元的支票。被告其后将有关支票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
被告藉作看来是支付盆菜宴费用,于二○一二年五月从学校的银行户口盗取四万多元。她又于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期间,把三张从学校家长教师会银行户口开出总值四万一千多元的支票存入其个人银行户口。
基真小学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柳清如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