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贪污贿赂以泄露求职者资料各判囚六个月
2015年9月29日
两间招聘公司的两名前职员,串谋使其中一名前职员收受三万七千元以泄露求职者资料,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两名被告今日(星期二)在东区裁判法院各被判入狱六个月。
被告为幸宁,三十七岁,Global Executive Consultants Limited (GECL) 前首席顾问,及周嘉贤,三十四岁,GS Consultants Limited (GSCL) 前顾问,早前同被裁定四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幸另被裁判官李绍豪命令须向GECL归还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元作为赔偿。
裁判官应两名被告的申请,准许他们各以现金三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他们亦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案情透露,幸于案发时是招聘公司GECL的首席顾问,该公司向企业提供「猎头」服务,并向求职者提供职位转介服务。
周于二○○九年十二月至二○一二年七月期间获GECL受雇为首席顾问,因而认识幸。周于二○一三年四月转投另一间招聘公司GSCL,该公司为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提供「猎头」服务。
案情透露,五名求职者于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至七月十一日期间委讬GECL求职,并把其个人履历资料交予幸。
该等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可见于GECL的资料库,惟周以GSCL代表的身分于二○一三年五月至六月期间联络他们。
周建议介绍有关求职者予花旗,并为他们安排与该银行的求职面试。该等求职者最终获该银行聘用为员工。
GSCL因转介该等求职者而获花旗支付服务费共十二万五千一百元。周从中将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元存入幸的银行户口。
GECL及花旗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方汉权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任智乐协助。
被告为幸宁,三十七岁,Global Executive Consultants Limited (GECL) 前首席顾问,及周嘉贤,三十四岁,GS Consultants Limited (GSCL) 前顾问,早前同被裁定四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幸另被裁判官李绍豪命令须向GECL归还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元作为赔偿。
裁判官应两名被告的申请,准许他们各以现金三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他们亦受命不准离开香港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案情透露,幸于案发时是招聘公司GECL的首席顾问,该公司向企业提供「猎头」服务,并向求职者提供职位转介服务。
周于二○○九年十二月至二○一二年七月期间获GECL受雇为首席顾问,因而认识幸。周于二○一三年四月转投另一间招聘公司GSCL,该公司为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提供「猎头」服务。
案情透露,五名求职者于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至七月十一日期间委讬GECL求职,并把其个人履历资料交予幸。
该等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可见于GECL的资料库,惟周以GSCL代表的身分于二○一三年五月至六月期间联络他们。
周建议介绍有关求职者予花旗,并为他们安排与该银行的求职面试。该等求职者最终获该银行聘用为员工。
GSCL因转介该等求职者而获花旗支付服务费共十二万五千一百元。周从中将三万七千四百八十元存入幸的银行户口。
GECL及花旗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方汉权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任智乐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