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大埔区议员及另外两人涉嫌盗窃拨款今提堂
2015年10月29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大埔区议会议员及一个中国舞协会两名干事,控告他们涉嫌盗窃政府拨款。被告今日(星期四)在粉岭裁判法院应讯。
王秋北,六十一岁,大埔区议会议员;游丽娟,五十五岁,中国民族歌舞协进会(协进会)主席,及杨秀芳,五十四岁,协进会秘书,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各被告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吴惠芳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二月十六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串谋盗窃罪行。
王于案发时是大埔区议会议员,而游及杨则分别是协进会的主席及秘书。该协进会为非牟利机构,在社区内举办社交活动和提供机会让居民表演中国民族舞。
控罪指王、游及杨涉嫌于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一名中国民族舞导师串谋盗窃一千八百四十元属香港政府的财产。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二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国强代表出庭。
王秋北,六十一岁,大埔区议会议员;游丽娟,五十五岁,中国民族歌舞协进会(协进会)主席,及杨秀芳,五十四岁,协进会秘书,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各被告否认控罪。主任裁判官吴惠芳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二月十六日进行预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串谋盗窃罪行。
王于案发时是大埔区议会议员,而游及杨则分别是协进会的主席及秘书。该协进会为非牟利机构,在社区内举办社交活动和提供机会让居民表演中国民族舞。
控罪指王、游及杨涉嫌于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期间,一同串谋并与一名中国民族舞导师串谋盗窃一千八百四十元属香港政府的财产。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二千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黄国强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