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酒店东主涉嫌诈骗二亿元贷款

2015年11月5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酒店东主,控告他涉嫌讹称贷款会用于翻新有关酒店,向一间银行诈骗三笔共二亿元的贷款。

刘希泳,五十九岁,君怡酒店东主,于昨日(星期三)被控三项欺诈罪名,涉嫌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将于明日(星期五)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欺诈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透过怡盛企业有限公司(怡盛)持有位于尖沙咀的君怡酒店,并负责营运该酒店。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十四日期间,先后三次向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虚假地表示,三笔分别为二千万元、八千万元及一亿元的款项,将会只用作翻新有关酒店,而该三笔款项已支付予一间建筑设计公司。

被告涉嫌意图诈骗而诱使工银亚洲向怡盛在该银行的户口发放该三笔合共二亿元的款项。

工银亚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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