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二人疑涉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舞弊
2015年11月1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三)落案起诉两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串谋收受高达二十万元贿款,致使其中一人在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中参选。
顾家豪,三十二岁,装修工人,及陈建隆,三十七岁,商人,同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罪名,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7(1)(g)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指称有人涉嫌作出《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下的舞弊行为,遂展开调查。
控罪指顾家豪及陈建隆涉嫌于二○一五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九日期间,一起与郑永健及另一名人士串谋使顾家豪在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从郑永健收受一笔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款项,作为顾家豪令陈建隆在该选举某个指明的地方选区中参选的诱因。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
顾家豪,三十二岁,装修工人,及陈建隆,三十七岁,商人,同被控一项串谋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罪名,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7(1)(g)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星期五(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指称有人涉嫌作出《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下的舞弊行为,遂展开调查。
控罪指顾家豪及陈建隆涉嫌于二○一五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九日期间,一起与郑永健及另一名人士串谋使顾家豪在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从郑永健收受一笔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款项,作为顾家豪令陈建隆在该选举某个指明的地方选区中参选的诱因。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