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入境主任涉贪污及持伪造南美和西非护照

2000年1月3日

两名入境事务主任,分别因涉嫌收受贿赂以协助他人非法入境,以及管有不合法的旅行证件,今日(星期一)在东区法院分两案提堂。

两名被告为关治平,五十一岁,及林育辉,四十二岁,被控共十项罪名。

在首宗案件,关治平被控以五项接受利益罪名,指其于香港及内地收受张泳、崔康文、姜涛、庄炳强、储克难及褚阳明共约二万三千元,作为协助他们进入香港,取得居留权及获得香港身分证的报酬。

关另被控以三项串谋罪名,指其串同储令关收受逾六千元,作为关向储提供入境事务处机密资料,及协助褚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的报酬。

上述罪行涉嫌于九零年至九九年初期间发生。

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以待转解区域法院答辩。

在第二宗案件中,林育辉被控与储克难、庄炳强及其他人士串谋,管有一本声称是由巴西联邦共和国签发,但以不法手段取得的护照。

另一项控罪指林管有一本声称是由几内亚比索共和国签发的伪造外交护照。

林涉案的罪行相信于九七年一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间发生。

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再次提堂。

前海关督察储克难较早前在同一项调查中被廉署检控。储因管有非法取得由巴西联邦共和国签发的护照,及处理由犯罪所获的得益,被法庭判处入狱四年半。

关及林分别获准以一万元及五万元保释外出。他们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不准骚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星期到廉署报到两次。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区均龙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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