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卡骗案男子判囚六个月

2000年1月27日

一名无业男子,较早时约见一名酒店职员,并向后者讲解如何套取顾客信用卡资料,用作制造假卡。会面后,该男子随即被廉署拘捕,其后被落案起诉。被告今日 ( 星期四 ) 在南九龙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黎宝强,二十九岁,较早时承认试图行贿逸东酒店一名接待处职员,以取得酒店顾客的信用卡资料。

黎 承认两项罪名。其中一项指其于九八年六月十日管有一部用作制造假信用卡的磁码转换机﹐另一项则指其管有两张伪造信用卡。

裁判官文伟新于判刑时指出,被告所犯罪行严重,必须即时监禁。他并表示,判刑时已考虑被告认罪。

案情透露:廉署较早前接获线报,指油麻地逸东酒店有职员涉嫌受贿,套取酒店顾客的信用卡资料。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九八年初要求逸东酒店接待处助理叶国强在处理信用卡交易时,套取顾客的信用卡资料,并向叶表示将会给予他金钱利益。

被告于九八年四月再度联络叶,并给他一部磁码转换机﹐用作套取顾客的信用卡资料。被告重申﹐有关资料将用作制造假信用卡于海外行使﹐以避免给人发现。

叶并无使用该部磁码转换机,并将其存放在酒店的储物柜内。

叶于九八年六月十日在廉署人员的监视下,将磁码转换机交还被告。

廉署人员其后拘捕被告,并从其身上搜出有关磁码转换机和两张假信用卡。

被告在警诫下接受问话时表示,该部磁码转换机和两张假信用卡是由一名内地居民提供的。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邱利康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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