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城总物业经理受贿判入狱

2000年2月3日

太古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下称「太古城管理」 ) 前总物业经理较早前承认收受太古城维修承办商约三十一万元贿款,今日 ( 星期四 ) 于东区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裁判官简达仁在判案时称,根据一宗上诉庭的案例,他必须判被告入狱。

法官引述该宗上诉案的判词说:这案件是一宗勤奋工作的人抵受不住贪污引诱而以身试法的典型例子。

Sidney Charles Pinches ,五十三岁,承认三项贿赂罪名,控罪指其于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一月期间,收受力行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下称「力行」 ) 东主谢强约三十一万元,作为 Pinches 就太古城判出维修及工程合约时优待「力行」的报酬。

被告亦被判将廿九万元归还予「太古城管理」。

「太古城管理」为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的附属机构,负责太古城的物业管理工作。廉署在案件调查期间﹐获太古地产全力协助。

「太古城管理」不时有将太古城水喉及渠务工程判予「力行」。

案情透露:「力行」于一九九七年获判一项太古城第二期维修合约,其后 Pinches 及谢强商议,谢将以合约价值的分之二点五计算,向 Pinches 提供回佣。

Pinches 其后收受谢提供的二十万元。

调查发现, Pinches 自始再收受共八万至十万元贿款,作为就「太古城管理」判予「力行」日常维修工作合约时优待「力行」的报酬。有关贿款以每期六个月的工作合约价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并于一九九八至九九年期间分两次支付。

Pinches 及谢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一日在廉署人员监视下会面, Pinches 当时收受谢提供一万元,贿款为部份回佣。

廉署人员搜查 Pinches 的办公室,并于一个抽屉内搜获十九万元现金。

谢强被控以五项罪名﹐控罪指其提供共二十九万元贿款予 Pinches 。有关案件将于二○○○年二月十一日在东区法院提堂。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廖远明代表出庭,由廉署人员丘树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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