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餐厅总厨收受非法回佣囚四个月
2000年2月16日
一间餐厅的前总厨,收受冻肉公司东主共七万二千元非法回佣,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被判入狱四个月。
陆国明,四十六岁,上环永安餐厅 ( 「永安」 ) 前总厨,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控罪指其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收受永兴冻肉公司 ( 「永兴」 ) 东主颜志荣提供的利益,作为向「永兴」订货的报酬。
陆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控罪指其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与颜串谋诈骗陆之雇主,即不诚实地夸大「永安」向「永兴」购货的销售额。
西区法院今日并命令陆将七万二千一百九十七元交还其前雇主。
案情透露:「永兴」一直为「永安」供应冷冻食品,但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月终止向「永兴」订货。
被告其后向颜表示,若颜希望「永安」继续向其订货,颜须每月向被告缴付回佣,有关回佣以「永安」每月向「永兴」订货总额的百分之五计算。
被告并要求颜于购货订单上夸大「永安」所订货物的数量,而夸大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差价则由被告侵吞。
颜同意有关勾当,自此,被告恢复向「永兴」大量订货。
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收受颜提供的五千元,有关款项为过去一个月的回佣。
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再次收受颜提供共六万七千一百九十七元,而于九六年十月至九八年八月期间因夸大购货订单所得大约十万零六百八十五元,亦由颜支付予被告。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万德豪代表出庭,由廉署人员季颖雯协助。
陆国明,四十六岁,上环永安餐厅 ( 「永安」 ) 前总厨,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控罪指其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收受永兴冻肉公司 ( 「永兴」 ) 东主颜志荣提供的利益,作为向「永兴」订货的报酬。
陆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控罪指其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与颜串谋诈骗陆之雇主,即不诚实地夸大「永安」向「永兴」购货的销售额。
西区法院今日并命令陆将七万二千一百九十七元交还其前雇主。
案情透露:「永兴」一直为「永安」供应冷冻食品,但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月终止向「永兴」订货。
被告其后向颜表示,若颜希望「永安」继续向其订货,颜须每月向被告缴付回佣,有关回佣以「永安」每月向「永兴」订货总额的百分之五计算。
被告并要求颜于购货订单上夸大「永安」所订货物的数量,而夸大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差价则由被告侵吞。
颜同意有关勾当,自此,被告恢复向「永兴」大量订货。
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收受颜提供的五千元,有关款项为过去一个月的回佣。
被告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期间,再次收受颜提供共六万七千一百九十七元,而于九六年十月至九八年八月期间因夸大购货订单所得大约十万零六百八十五元,亦由颜支付予被告。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万德豪代表出庭,由廉署人员季颖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