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营业经理网上洩露商业资料罪成
2000年2月29日
一名资讯科技公司的营业经理透过电脑网络洩露商业资料,以及用欺诈手段获取网页设计合约,较早时被廉署落案起诉,今日 ( 星期二 ) 在新蒲岗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冯毅民,三十七岁, 24/7 Media Asia Limited (24/7 media) 营业经理,被裁定共十一项罪名成立。 24/7 Media 为 China.com Corporation Limited ( 下称 China.com) 的附属公司。
其中六项控罪指冯以不诚实手段取用高霸 (Net Power) 有限公司 ( 下称「高霸」 ) 的电脑。
另外两项控罪指冯以欺骗手段为自己或 China.com 取得金钱利益。
其余三项控罪指冯及 Cyber Ne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Limited ( 下称 Cyber Net) 行政总裁谭天佑串谋诈骗多间公司。
案情透露:冯于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间受雇于「高霸」。自九八年八月开始,冯在「高霸」不知情下,同时受聘于 China.com 。而冯每为 China.com 取得一份合约,即可获百分之六的佣金。
冯于九八年七月至十月受雇于「高霸」期间,曾六次把「高霸」一名雇员及多个客户载有机密商业资料的电子邮件传送给 China.com 及另一间公司。
案情又透露: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工商服务业推广署一名总行政主任于九八年八月接触被告,要求被告设计网页和网上横额,为推广署的网页设计比赛在互联网上作宣传。
冯向推广署提供三份报价单,其中两份以 China.com 名义发出,并向该名总行政主任声称「高霸」及 China.com 之间曾签订一份代理协议。
结果,冯于九八年十月十三日代表 China.com ,与推广署签立一份价值十一万四千二百八十元的合约。
同月,冯以相类欺诈手段,代表 China.com 与恒威综合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签立一份价值十万零七千六百元的光碟设计和制作合约。
案情并透露:冯于九八年十一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间,串谋谭天佑诈骗两间公司,不诚实地表示 Cyber Net 是 China.com 的附属机构,致使该两间公司将网页设计合约判予 Cyber Net 。
谭较早时已承认三项串谋罪名。
裁判官麦理庭今日将案件押后至二○○○年三月十四日宣判,以待冯及谭的感化及社会服务报告。两人今日分别获准以现金一万元及五千元保释外出。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周嘉俊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黄伟雄协助。
冯毅民,三十七岁, 24/7 Media Asia Limited (24/7 media) 营业经理,被裁定共十一项罪名成立。 24/7 Media 为 China.com Corporation Limited ( 下称 China.com) 的附属公司。
其中六项控罪指冯以不诚实手段取用高霸 (Net Power) 有限公司 ( 下称「高霸」 ) 的电脑。
另外两项控罪指冯以欺骗手段为自己或 China.com 取得金钱利益。
其余三项控罪指冯及 Cyber Net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Limited ( 下称 Cyber Net) 行政总裁谭天佑串谋诈骗多间公司。
案情透露:冯于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间受雇于「高霸」。自九八年八月开始,冯在「高霸」不知情下,同时受聘于 China.com 。而冯每为 China.com 取得一份合约,即可获百分之六的佣金。
冯于九八年七月至十月受雇于「高霸」期间,曾六次把「高霸」一名雇员及多个客户载有机密商业资料的电子邮件传送给 China.com 及另一间公司。
案情又透露: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工商服务业推广署一名总行政主任于九八年八月接触被告,要求被告设计网页和网上横额,为推广署的网页设计比赛在互联网上作宣传。
冯向推广署提供三份报价单,其中两份以 China.com 名义发出,并向该名总行政主任声称「高霸」及 China.com 之间曾签订一份代理协议。
结果,冯于九八年十月十三日代表 China.com ,与推广署签立一份价值十一万四千二百八十元的合约。
同月,冯以相类欺诈手段,代表 China.com 与恒威综合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签立一份价值十万零七千六百元的光碟设计和制作合约。
案情并透露:冯于九八年十一月至九九年三月期间,串谋谭天佑诈骗两间公司,不诚实地表示 Cyber Net 是 China.com 的附属机构,致使该两间公司将网页设计合约判予 Cyber Net 。
谭较早时已承认三项串谋罪名。
裁判官麦理庭今日将案件押后至二○○○年三月十四日宣判,以待冯及谭的感化及社会服务报告。两人今日分别获准以现金一万元及五千元保释外出。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周嘉俊代表出庭,廉署人员黄伟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