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涉嫌安排盗版光碟「顶包」今提堂
2000年3月17日
一名无业男子及四名经营盗版光碟商店人士,涉嫌合谋安排他人「顶包」接受香港海关检控,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新蒲岗法院提堂。
五名被告为:陈伟杰,三十二岁,无业,及经营一间盗版光碟店的人士,分别为:司徒达光,四十五岁,林志华,二十九岁,邝明月,二十六岁及江少琼,五十二岁。有关光碟店名为「游戏天下」,位于新蒲岗越秀广场。
五人今日同否认一项控罪,控罪指其与张定康及一名叫「阿 Ben 」的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他们涉嫌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期间,向香港海关虚假地表示陈伟杰是「游戏天下」的经营者。
裁判官郭伟健把案件押后至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提堂。陈获准以现金五百元保释外出,其余四名被告各以现金二千元保释。
廉署较早时收到举报,指一名有份投资盗版光碟店的警员,涉嫌向海关人员提供利益,作为包庇有关光碟店的报酬。
调查发现,司徒、林、邝、江及「阿 Ben 」涉嫌以日薪二百元聘请陈于店内「候命」,并答应陈若他被海关人员逮捕,可获二万元额外酬劳。
廉署人员冼丽贞今日代表控方出庭。
五名被告为:陈伟杰,三十二岁,无业,及经营一间盗版光碟店的人士,分别为:司徒达光,四十五岁,林志华,二十九岁,邝明月,二十六岁及江少琼,五十二岁。有关光碟店名为「游戏天下」,位于新蒲岗越秀广场。
五人今日同否认一项控罪,控罪指其与张定康及一名叫「阿 Ben 」的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他们涉嫌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三日期间,向香港海关虚假地表示陈伟杰是「游戏天下」的经营者。
裁判官郭伟健把案件押后至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提堂。陈获准以现金五百元保释外出,其余四名被告各以现金二千元保释。
廉署较早时收到举报,指一名有份投资盗版光碟店的警员,涉嫌向海关人员提供利益,作为包庇有关光碟店的报酬。
调查发现,司徒、林、邝、江及「阿 Ben 」涉嫌以日薪二百元聘请陈于店内「候命」,并答应陈若他被海关人员逮捕,可获二万元额外酬劳。
廉署人员冼丽贞今日代表控方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