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走私案疑用「顶包」认罪廉署行动拘十名涉案人士

2000年3月18日

廉政公署较早时调查一宗贪污案件,起出五个装有未完税的投射电视机的货柜,其后将走私货物交由香港海关处理。廉署怀疑事后有人安排「顶包」,向海关讹声为货主接受检控。廉署于星期四 ( 三月十六日 ) 展开行动,拘捕了十名涉嫌与「顶包」有关的人士。

廉署于年初时开始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有关贪污调查仍在进行。在调查中,廉署发现一艘正预备开往内地的船只,载有五个藏有三百四十七部投射电视机的走私货柜。

廉署将起出的货物转交香港海关处理。一名旅行社职员其后就有关走私案件被起诉,经认罪后现正等待法庭宣判。

但廉署发现,有人涉嫌给予该名旅行社职员五十四万元,着他在法庭认罪。

廉署其后展开一项名为「导弹」的行动,拘捕十名怀疑与安排「顶包」有关的人士。

其中三人今早被廉署落案起诉,控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并于中午被带往东区法院提堂。

三名被告为:刘金伟,四十六岁,许有芬,四十三岁,及黄绍安,三十四岁。

他们同被控以一项与其他人士于二○○○年一月廿日至三月十六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控罪与海关调查一宗涉及有人企图将未完税货物非法出口的案件有关。

控方指被告容许一名并没有涉及走私活动的人士向海关人员认罪。

裁判司麦健涛将案件押后至星期一 ( 三月廿日 ) 下午再提堂。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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