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嫌二百三十万元期票贴现诈骗

2000年3月20日

廉政公署上周五在香港机场拘捕一名从台湾返港的商人,他涉嫌与一宗二百三十万元期票贴现诈骗案有关,今日 ( 星期一 ) 在东区法院提堂。

被告毋须答辩,法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再次提堂,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林大器,五十六岁,被控十六项提供虚假资料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

有关控罪指林不诚实地向「汇丰授信财务有限公司」 ( 下称「汇丰授信」 ) 提供资料,要求「汇丰授信」贴现一些公司从它们银行户口开出的期票。

林被指向「汇丰授信」提供虚假的「林复兴公司」发票及信件,讹称有关文件可证明「林复兴公司」曾售卖珠宝予该等公司。

该等公司包括 Geoff Co., Joseph Jewellery Factory, 凯华首饰公司、 Projection Trading Co. 、雅士公司、香江珠宝公司、 Hong Kong Art Jewelry Co. 及林氏首饰制品厂。

案中提及的银行为道亨银行有限公司、中南银行、东亚银行、 Barclays Bank International Ltd. 、美国银行、美国国际商业银行及香港友联银行有限公司。

有关罪名涉嫌于八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至八三年一月十四期间发生。

廉署曾收到一宗举报,指称林在一宗期票贴现诈骗案中曾贿赂银行职员,遂展开调查,但有关的贪污指控其后证实并不成立。

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林于八三年六月逃离香港。八六年,廉署获裁判官发出通缉令追捕林归案。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史活智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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