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督察洩露电脑资料助友人争取环保生意判社会服务令

2000年3月30日

一名环境保护署 ( 下称环保署 ) 督察,因洩露环保署的电脑资料,以协助友人开设的环保服务公司争取减低噪音的生意,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四 ) 在东区法院被判须履行八十小时社会服务。

莫沛聪,二十六岁,环境保护督察,较早时被裁定四项罪名成立。有关控罪指莫于九八年九月一日至九九年六月十六日期间,以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

案情透露:莫于九五年曾受雇于一间私人的环境工程公司。在九六年十月加入环保署后,莫被派驻噪音监理及政策组工作。

九七年初,一名曾与莫在该环境工程公司工作的男子与莫接触,要求取得环保署的内部资料,内容涉及环保署正处理关于多间食肆的投诉或起訢个案。

该名男子当时已是一间环境保护工程顾问公司的东主。该等资料相信有助他向有关食肆争取提供降低噪音服务的生意。

莫曾先后四次以不诚实意图,取用环保署的电脑,即从「 Industrial Noise Complaint Database 」中检索有关环保署进行起诉案件的资料。

莫将有关纪录从资料库以四个档名下载到一只磁碟:「 Sep-nov98.doc 」、「 nov.doc 」、「 Feb99.doc 」及「 may99.doc 」,然后透过家中私人电脑及传真数据机将资料传送给其旧同事。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慧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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