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署前合约职员窃电脑标书资料判社会服务令

2000年4月5日

一名借调资讯科技署的系统分析主任,未经许可从该署电脑系统盗取有关标书的资料,协助其所属公司争取提供资讯科技人才的政府合约,较早时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今日 ( 星期三 ) 在东区法院被判须履行一百小时社会服务。

顾朝东,三十五岁,较早时被裁定两项罪名成立,控罪指其不诚实地取用资讯科技署的计划及资源管理系统,为自己或李珮雯及黄婉玲获取标书的限阅资料,有关资料涉及该署及其他政府部门招标聘请资讯科技职员。

上述罪行于九七年一月一日至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期间发生。

廉署曾调查一宗涉及资讯科技署职员的涉嫌贪污案件。调查过程中揭发这宗案件。

李及黄分别为 IT People Limited( 下称「 ITPL 」 ) 的执行董事及员工招聘顾问。该公司是为香港政府提供资讯科技人员的承判商之一。案发时顾为由 ITPL 借调往资讯科技署的合约职员。

据案件透露,顾曾以非法手段从资讯科技署取得资料,并将有关资料复印后经黄交予李。该等资料有助 ITPL 日后投标承办资讯科技署的合约。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伟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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