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缉警员涉嫌索贿二十万元加快调查诈骗案
2000年4月1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六 ) 落案控告一名高级侦缉警员,怀疑他索取二十万元,作为在一宗涉及八百万元的土地诈骗案调查中向两名兄弟提供协助的报酬。
李志谦,四十岁,隶属大埔警署重案组,被控两项罪名,将于 下周一 ( 四月十七日 ) 上午九时半在屯门法院 提堂。
李被指于九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向黄伟明索取二十万元,以加速调查一宗黄声称为受害人的诈骗案。
另一控罪指李于九八年四月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黄伟明的胞弟黄带全索取十万元贷款。
黄氏兄弟于九八年四月十六日向警方报案,声称在土地交易中被骗八百万元。
被告涉嫌曾经前往黄伟明的办事处索取二十万元,作为一名高级督察及他本人在该宗诈骗案中提供协助的报酬。
李被廉署准以保释,等候周一上庭。
李志谦,四十岁,隶属大埔警署重案组,被控两项罪名,将于 下周一 ( 四月十七日 ) 上午九时半在屯门法院 提堂。
李被指于九八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向黄伟明索取二十万元,以加速调查一宗黄声称为受害人的诈骗案。
另一控罪指李于九八年四月十六日至三十日期间,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黄伟明的胞弟黄带全索取十万元贷款。
黄氏兄弟于九八年四月十六日向警方报案,声称在土地交易中被骗八百万元。
被告涉嫌曾经前往黄伟明的办事处索取二十万元,作为一名高级督察及他本人在该宗诈骗案中提供协助的报酬。
李被廉署准以保释,等候周一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