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学校长涉嫌造假发票称购电脑及骗「补水」明日提堂
2000年4月26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前小学校长,怀疑他讹称替学校添置电脑设备,以伪造发票骗取学校款项,及涉嫌诈骗发给教师的超时工作津贴。
梁肇祺,四十一岁,曾任新界妇孺福利会梁省德学校 ( 将军澳 )( 下称梁省德学校 ) 校长。
其弟梁肇汉,三十四岁,宏科餐饮管理公司业务经理,亦被廉署起诉。两人共被控八项罪名,于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法院提堂 。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梁肇祺涉嫌行贿电脑供应商,以夸大有关供应商售予梁省德学校的电脑售价。
调查其后发现,梁肇祺涉嫌使用伪造发票,声称曾替梁省德学校购置电脑及电脑零件,并以该等虚假购货记录向学校索款四万二千五百七十四元。
梁肇祺现被控以四项使用伪造文件欺骗梁省德学校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 ( 三 ) 条。
控罪指梁肇祺使用印有一间电脑公司名称的发票,声称他曾替梁省德学校购买约一万一千二百九十元的货品。
另外,梁肇祺及其弟同被控以两项串谋罪,指他们串同使用另一间电脑公司的发票,声称梁肇祺曾替梁省德学校购买三万一千二百八十元的货品。
该名前校长另被控以两项讹骗罪名,被指以不诚实手段,在梁省德学校的银行户口内扣除六千五百元,讹称有关款项是其本人及一名学校文员因为推行「学校行政及管理系统计划」而逾时工作的津贴。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推行有关计划,为各学校与教署设立电脑网络联系。参与该计划的学校职员若因此而需要超时工作,可申领逾时工作津贴。
廉署调查发现,该六千五百元逾时工作津贴本应发放予学校两名教师,梁肇祺及该名文员并无因为有关计划而超时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在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间发生。
两名被告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明日提堂。
梁肇祺,四十一岁,曾任新界妇孺福利会梁省德学校 ( 将军澳 )( 下称梁省德学校 ) 校长。
其弟梁肇汉,三十四岁,宏科餐饮管理公司业务经理,亦被廉署起诉。两人共被控八项罪名,于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观塘法院提堂 。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梁肇祺涉嫌行贿电脑供应商,以夸大有关供应商售予梁省德学校的电脑售价。
调查其后发现,梁肇祺涉嫌使用伪造发票,声称曾替梁省德学校购置电脑及电脑零件,并以该等虚假购货记录向学校索款四万二千五百七十四元。
梁肇祺现被控以四项使用伪造文件欺骗梁省德学校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 ( 三 ) 条。
控罪指梁肇祺使用印有一间电脑公司名称的发票,声称他曾替梁省德学校购买约一万一千二百九十元的货品。
另外,梁肇祺及其弟同被控以两项串谋罪,指他们串同使用另一间电脑公司的发票,声称梁肇祺曾替梁省德学校购买三万一千二百八十元的货品。
该名前校长另被控以两项讹骗罪名,被指以不诚实手段,在梁省德学校的银行户口内扣除六千五百元,讹称有关款项是其本人及一名学校文员因为推行「学校行政及管理系统计划」而逾时工作的津贴。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推行有关计划,为各学校与教署设立电脑网络联系。参与该计划的学校职员若因此而需要超时工作,可申领逾时工作津贴。
廉署调查发现,该六千五百元逾时工作津贴本应发放予学校两名教师,梁肇祺及该名文员并无因为有关计划而超时工作。
上述罪行涉嫌在一九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期间发生。
两名被告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以待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