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保险经纪诈骗保险金被判囚
2000年5月4日
两名前保险经纪,涉嫌向八间保险公司讹骗超过三十四万元保险赔偿,较早时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今日 ( 星期四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
两名被告曾提供虚假的意外及国内医院留医纪录,并伪造雇主文件申索保险赔偿。
郭天来,四十岁,曾任职鹏利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 ( 下称「鹏利保险」 ) 及美国友邦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被判入狱两年。
杨灿英,三十七岁,曾任职「鹏利保险」,被判入狱十二个月,缓刑三年。
暂委法官唐文在宣判时称,郭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故此须判处他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杨在保险诈骗中扮演较轻的角色,并且考虑她的感化报告后,故此判她缓刑。
郭较早时承认共十三项控罪,包括串谋诈骗及以欺骗手段促使多间保险公司签立支票。杨则于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郭讹称一批人士曾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声称该批人士因意外受伤及接受治疗。
郭又与他人串谋诈骗有关保险公司,向该等公司递交伪造就业记录,及讹称某批人士曾因工受伤。
杨较早时被判两项与他人串谋骗取保险赔偿罪名成立。
有关控罪于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期间发生。
该八间被诈骗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为「鹏利保险」、昆士兰保险 ( 香港 ) 有限公司、国卫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民安保险公司、怡和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亚安泰保险集团、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道亨保险有限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郭永隆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袁锡基协助。
两名被告曾提供虚假的意外及国内医院留医纪录,并伪造雇主文件申索保险赔偿。
郭天来,四十岁,曾任职鹏利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 ( 下称「鹏利保险」 ) 及美国友邦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被判入狱两年。
杨灿英,三十七岁,曾任职「鹏利保险」,被判入狱十二个月,缓刑三年。
暂委法官唐文在宣判时称,郭所犯的罪行严重,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故此须判处他即时入狱。
法官续称,杨在保险诈骗中扮演较轻的角色,并且考虑她的感化报告后,故此判她缓刑。
郭较早时承认共十三项控罪,包括串谋诈骗及以欺骗手段促使多间保险公司签立支票。杨则于审讯后被判罪名成立。
案情透露:郭讹称一批人士曾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声称该批人士因意外受伤及接受治疗。
郭又与他人串谋诈骗有关保险公司,向该等公司递交伪造就业记录,及讹称某批人士曾因工受伤。
杨较早时被判两项与他人串谋骗取保险赔偿罪名成立。
有关控罪于一九九四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期间发生。
该八间被诈骗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为「鹏利保险」、昆士兰保险 ( 香港 ) 有限公司、国卫保险 ( 百慕达 ) 有限公司、民安保险公司、怡和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亚安泰保险集团、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道亨保险有限公司。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郭永隆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袁锡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