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追讨退休警长三百多万元资产

2000年5月18日

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提出民事诉讼,向一名退休警长追讨其管有的三百多万元资产。

律政司昨日 ( 星期三 ) 向原讼法庭提交一份申索书,并申请向该名前警长及其六名亲属发出传讯令状。

前警长张荣树,七十三岁,于七五年初因涉嫌贪污而成为廉署调查的目标人物。

警司葛柏于七五年因涉嫌贪污接受审讯时,控方证人韩德及郑汉权曾指称,张驻守湾仔警署刑事侦缉科期间与葛柏曾进行贪污勾当。

张氏曾在警队服务了二十二年,于七三年申请提早退休,七四年三月五日离港前往台湾。

廉署调查发现,张服务警队期间虽只获取共十五万七千二百八十九点五八元的官职收入,但他截至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却管有超过三百一十八万元的资产。

张氏大部份资产为银行存款,分别存入他本人、妻子林白梅及其亲属名下的多个银行户口。

七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成功冻结怀疑由张管有的十四个银行户口。

法庭于七六年二月四日发出通缉张的手令。张涉嫌拥有与其官职收入不相称的财产,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10(1)(b) 条,目前仍被廉署通缉。

廉署发言人称:「这宗案件再次显示,廉署会锲而不舍追查贪污案件及追讨贪污人士非法得来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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