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承认未经许可索取及收受下属贷款
2000年5月23日
一名警长,今日 ( 星期二 ) 在观塘法院提堂时,承认在未得许可索取及收受三名下属共一万五千元的贷款。
卢锦亿,四十九岁,承认一项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及两项接受贷款控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
裁判官嘉理仕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外出。
卢服务警队廿五年,于九五年退休,并获以合约方式续聘为警长。
九七年一月五日至去年十月六日期间,卢驻守牛头角警署巡逻小队。
案情透露: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卢表示没有现金,向警员潘景临借了四千元。潘屡次要求卢还款,直至潘声言向高级警官报告有关借贷时,卢才将借款清还。
同月,卢声称其妹需要入住医院而急需金钱,遂向另一名警员周家华索取七千元贷款。周拒绝借钱给卢,卢则要求周不可向其他人透露借钱一事。
本年一月十七日,卢在酒楼遇见警员李学龙。卢表示其亲属需要入住医院治病,向李要求借钱四千元。李从银行户口提取四千元后交给卢,但自此之后卢并无归还借款。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洁贤协助。
卢锦亿,四十九岁,承认一项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及两项接受贷款控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
裁判官嘉理仕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六月七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以现金五千元保释外出。
卢服务警队廿五年,于九五年退休,并获以合约方式续聘为警长。
九七年一月五日至去年十月六日期间,卢驻守牛头角警署巡逻小队。
案情透露: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卢表示没有现金,向警员潘景临借了四千元。潘屡次要求卢还款,直至潘声言向高级警官报告有关借贷时,卢才将借款清还。
同月,卢声称其妹需要入住医院而急需金钱,遂向另一名警员周家华索取七千元贷款。周拒绝借钱给卢,卢则要求周不可向其他人透露借钱一事。
本年一月十七日,卢在酒楼遇见警员李学龙。卢表示其亲属需要入住医院治病,向李要求借钱四千元。李从银行户口提取四千元后交给卢,但自此之后卢并无归还借款。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单伟琛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刘洁贤协助。